就有人投訴本人無理指控陳茂波, 其實本人舉一個實例作各位理解. 其實社會有很大的動力, 只是當付出比收獲不成正例, 就會放棄去做. 現在所有經濟政策的優惠, 都是照顧不工作的人. 而其他人想透過勞力去改善生活, 就訂出針對性的政策讓人賺不到錢, 明明搵返來的錢都是血汗錢, 又可以推動社會發展, 不明白人哋自己用自己能力去改善生活也要被針對. 最後就只能靠政府綜緩, 其實明明這樣對政府也不是好事, 不明白身為政府官員會有這樣的決定.
再舉例一個實例, 就是一直爭議小販買賣的灰色地帶. 而本人好肯定灰色地帶在以前的社會還是可以用, 但是到了現在科技發逹, 灰色地帶擺明係<陰人>犯罪. 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的, 就是重新規管小販而發小販牌, 讓小販可以理直氣壯為自己的生活籌謀. 如果話小販阻街, 可以規管方式可以讓小販自發的天光墟或夜巿. 本人知道政府曾經試過, 但是又限時限刻, 又劃定位置, 那麼根本同租鋪沒有分別, 那麼有能力租鋪仲做乜嘢小販? 明明做小販都唔係小朋友, 唔洗人教佢哋做生意, 佢哋自動會跟據巿場調整, 而當人哋剛剛做得好的時侯, 又貪心想搶人哋的功勞當自己, 即場整死人哋盤生意, 不是一次半次, 而係次次都是這樣, 係有心定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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