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 “龍”可以代表拖欠, 不一定是當表一位

無緣無故被屈說本人想做”龍位(1位)”, 本人一直也只會選擇做8位, 一直都沒有動搖過. 外界一直傳出虛假消息炒作, 逼本人作出回應, 那麼本人只能在此澄清, 本人不喜歡”龍位”, 但是不代表不喜歡”龍”的存在, 而”龍”的定義可解作拖欠的大家也清楚, 否則阿龍(人物24)一直位置沒有任何動搖, 因為在本人的世界沒有”火燒連環船”的理念吧.

“龍的傳人”, 那麼就是有義務傳播提醒的消息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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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外界的認人手續作供

今天(2024-06-17)晚上下班乘撘巴士回家, 在巴士回家路程約6:30PM-6:45PM, 莫名奇妙地巴士塞車了1-2分鐘. 當中是巴士在沙田醫院侯車站埋站, 本人發現了”疑似”人物2(Ricky Hon, 韓穎怡)在等車, 當時她戴著口罩, 但是從雙眼和感覺, 覺得她便是”人物2″那個人, 雖然沒有百份百確定, 但是攪得”大龍鳯”都一定有一定有它的原因. 後來當發現有人威逼利誘要本人不要公開這個觀點, 再看看自己的權利和責任, 所以下定決心公開認人手續, 這也是本人的義務之一吧. 其實都不一定要偶遇才算是緣份吧.

備註: 本人對”人物”2其實有極度的好感, 因為是本人的貴人, 遇到她證明應該有運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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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亭拋出和談條件 前提烏克蘭放棄加入北約

(法新社莫斯科14日電) 俄羅斯總統蒲亭(Vladimir Putin)今天表示,俄國願意停火並展開和談,只要烏克蘭放棄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並且從俄國占領的4個地區撤軍。

烏克蘭總統顧問波多利雅科(Mykhailo Podolyak)在社群媒體上回應說:「這根本是場騙局。因此,再次破除幻想吧,停止認真看待那些違反常識的俄羅斯提案。」

美國及北約則駁斥蒲亭提出的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Lloyd Austin)在北約會議結束時指出:「蒲亭占領、非法侵占烏克蘭主權領土。他沒有立場對烏克蘭發號施令,以實現和平。」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其實有人在離間各當事人的關係, 對一個”渣流攤”的對手要求放棄BUG約, 其實都只是像對怪物說請你現真身吧. 就好似近日”福建”事件, 有人說這行為對”台灣”的一種管治手段, 其實實情都只是跟據歷史”誠供”下保障當年原居民的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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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唱”催眠曲”來作交易籌碼

其實即使窮得只有錢, 沒有本人所需的東西作出交易籌碼, 但是對本人唱”催眠曲”並不是本人的一種要求, 因為已違反了”現實與夢境”作出平衡的大原則. 本人講了很多次又要怕交咗貨會一去不返.

其實這便是一種生意手法, 有人會把自己的貨物做到最好, 真的可能只買了一次以後都沒有需要再幫襯, 因為好到可以用一世. 有人話這樣只是打擊自己的生意, 因為這樣吸引不到顧客換新產品. 但是有沒有想過, 當做好一個人人也覺是好的招牌, 所有連帶的東西都會有信心保證, 這樣可以向更廣闊的方向發展, 而且口碑可以一傳十, 十傳百. 本人看不到這樣是有虧欠的生意手法.

但是現在看到供應商沒有能力交貨, 或者不肯嘗試交貨, 本人已經清醒並已對這個供應商沒有信心了. 所以相信即使唱”催眠曲”本人也不會再買, 請不要自作多情說一個大話講一千次不信, 就講夠一萬次吧. 但是給人的印像便是”學好要三年,學壞只要三日”的原則運作情況下也是多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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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促歐盟停止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和工作

特區政府就歐盟委員會及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在所謂年度報告中,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等方面的不實和偏頗內容,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發言人表示,正如特區政府多次強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是要令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得以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得以全面準確貫徹;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包括在港營商的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歐盟必須立即重回正道,停止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和工作。 發言人重申,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詆毀香港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堅持法治原則,致力確保「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實踐行穩致遠,更好結合「有為政府」和「高效市場」,更積極進取地招商引才,提升香港競爭力,推動香港經濟走上更高台階,為市民謀幸福,為香港謀發展。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明明紅色是國旗區旗主色, 而紅色又代表”家”的感覺, 而紅色又可以有”角(位)”的感覺. 而沒有”家”就沒有”角(位)”, 沒有”角(位)”就沒有”家”, 而”他”應該好混亂要不要這個紅色好呢? 本人的角度就很清晰, 但是那些喜歡”火燒連環船”的人就很難講了.

講開又講, “角(位)”即係”櫈”, 都要有人肯坐先有功能, 否則和”怪獸”沒有分別吧. 而修”怪獸”就有點多餘, 因為今天有人話”怪獸”四隻腳, 明天又有人話”怪獸”三隻腳”… 這樣沒完沒了地失控發展, 只有日本咁蠢想發展”怪獸”農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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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嚴厲譴責岑耀信詆毀香港國安法治 指其喪失品行操守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說,近日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籍法官岑耀信詆毀香港國安法治,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嚴厲譴責,強調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捍衛法治精神和法治環境。 公署發言人批評,岑耀信背離專業、喪失品行操守的荒腔走板,終將成為他難以洗刷的人生污點,任何企圖與包藏禍心的政治勢力沆瀣一氣,炮製歪理謬論,肆意造謠煽惑,在鐵的真相和法治權威面前只能是螳臂擋車、自取其辱。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治正本清源,國安治理重回正軌,天經地義、無可指摘,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所謂「民主」、「自由」、「人權」的幌子,從事違法行為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任何人罔顧事實、顛倒黑白對已判或未判國安案件妄加評論、詆毀抹黑,都是對法治精神的嚴重踐踏。 發言人又說,特區國安法官堅定恪守職責,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證據為核心定罪量刑,程序正義、實體公正、不容污衊。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明明法治都有分級制, 否則只會互相矛盾和衝突, 本人很質疑相關部門有幾多”法歷”? 如果連法治有效性都有分級制也不知道, 又算不算渣流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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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公署:堅決反對英美等政客為反中亂港分子鳴冤叫屈

外交部駐港公署說,英國外交發展部國務大臣卓雅敏和美國、德國個別議員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言論,公然指責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措施,詆毀特區法治,為反中亂港分子鳴冤叫屈,公署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日前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對潛逃英國的6人施加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措施。 公署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的措施,於法有據、程序正當、合情合理、不容指摘。發言人指出,羅冠聰等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逃竄海外後仍挾洋自重,伙同亂港組織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甘願充當個別國家亂港遏華的「馬前卒」,其所作所為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絕非個別國家吹噓的所謂「民主運動人士」,必須對其嚴懲不貸。 發言人重申,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香港法治的基本原則,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敦促有關國家恪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立即停止插手干預香港事務,不為亂港分子提供「避風港」「庇護所」。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個人覺得評論有點膚淺, 好似當有人讀過社會大學, 和親身體會大世界的情況, 而反映個人分析利弊, 就要被屈做”英美”政客. 明明企係8位一心只想香港越來越好, 而想出這個經濟運作模式, 係要將事件屬性”角製化”, 難道不夠別人好, 就用盡方法去否定相關優化進程, 難道不夠別人的道理講, 就用盡”角製怪獸”來阻礙社會進步, 這陰謀的企圖都越來越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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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官員議員公然指責香港特區政府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強烈不滿

【Now新聞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評外國官員和議員公然指責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措施,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英國外交發展部國務大臣特里維廉、美國及德國個別議員透過社交媒體發表言論,詆譭特區法治,為反中亂港分子鳴冤叫屈,敦促相關國家恪守國際法原則,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立即停手干預香港事務,不為亂港分子提供避風港。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其實這正不是一個是一個機會確定”供賢旨責”的一個實體表現, 看看政府是有多關心民情事件, 當巿民遇到困難, 這個明明是”直路”的情況也可以變成”交叉路口”失去方向, 就知道特區政府有幾咁愛護香港巿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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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鬼搵替身之”環保”主義

其實一直有人自稱正義的化身, 看到有人做了虧心事, 便想辦法用任何途徑去”環保”來讓相關的人物受到傷害. 而這些”環保”的行動, 卻是會傷害該做虧心事的人之外, 還有很多無辜的人受到牽連. 他們還以為已經申張正義讓做虧心事的人得到了應有的傷害, 但是也因此變了另一個做了虧心事的人. 這樣”水鬼搵替身”, 不斷重覆又重覆地互相傷害下去.

其實找到別人的傷疤再加以傷害, 其實因該虧心事而受到傷害的人也一樣毫無得益, 報了仇只是製造另一單慘案, 這樣沒完沒了. 其實當知道有人做了虧心事, 就應該跟據該虧心事所作出的傷害由該虧心事的人來補償, 這樣才是真正的讓做出該虧心事的人得到應有的教訓.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有人去銀行借錢不還, 而現實該人士真的沒有能力還錢, 於是就有自稱”正義”的人走去淋紅油貼街招, 該人士的確是受到了傷害, 但是反而讓該人士更加沒有能力去還錢, 銀行還是沒有任何得益(甚至更加進入困局). 而淋紅油和貼街招的行為又是在做虧心事, 是否其他人也要對該行為的人再作二次傷害, 用另一個虧心事的方法去”環保”該虧心事的方法的傷害? 這樣本人只覺得是不斷惡性循環, 而最諷刺的是銀行依然沒有人還錢, 連事件的最初根本已被世人忘記了. 人們只會記得淋紅油和貼街招, 這樣是不是”水鬼搵替身”? “環保”? 還了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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