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法例與科技發展和擁有權的理解

隨著科技發展, 理應法例與時並進追隨科技發展而作修改, 而在追上潮流的時侯, 又要平衡版權持有人和消費者使用的權利.

舉例: 如現在已沒有人會直接使用CD播放, 但是法例還停留在”不可複製,轉換格式”等個人或私人使用的途徑. 而就最近數年音樂界的情況可以看到, 這些版權條例不但沒有保護到音樂界發展, 而且甚至導致音樂界到了冰河時期. 所以法例應回復到過往消費者的理解, 即可以說付錢”買”了CD後, 便可作私人用途, 如害怕CD會隨年月損毁, 便應可以複製副本來備份, 或是方便使用該音樂, 而可以把CD轉換成MP3在手機或電腦上播放. 而就延申到電影等, 理所當然是”買”了正版影碟後, 便可每個家人也可以分多次看, 所以所謂的”私人使用”不可局限於個人, 而本人覺得”家庭”為消費單位較為適合.

所以開放”私人使用”是反而保障版權持有人可以持續發展, 因為只是很簡單的道理是”殺雞取卵”, 當買回來的東西不能使用, 那麼還會有人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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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人對Uber的合法性見解

作為一個需要有專車乘撘的客戶, 當然希望多一個途徑去方便自己的交通需要, 而最近多宗指名道姓的指控, Uber是不合法的經營模式, 本人就雖然開啟了Uber戶口, 但是因為報導而不敢招車.

而不合法的理論是”沒有保險”和”沒有收費車輛牌照”. 本人就不明白為甚麼Uber不出來解釋當中的原因, 是因為真的以灰色地帶經營? 還是他們沒有解釋的途徑? 而以我這個外行人就認為, 其實只要Uber以管理申請做司機的時侯, 作牌照上和相關文件的核實便可. 而若果該司機行使假文件, 責任理應交由該司機負責, 所以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Uber不出來解釋這門生意是合法的.

而就Uber的生意, 本人十分喜歡它的月結安排的專車服務, 我不選擇它就只欠”合法”這個原因, 那麼想請問警方, 他們要怎樣做才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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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地址的樽頸和發展

在人們想像中互聯網就像大海一樣般神秘, 可能某處有收藏寶物, 某處卻四處匪類(網絡騙子), 這樣其實是一個世界的”公共圖書館”因一小班匪類而該家長卻步, 而這個問題一直也沒有人嘗試去解決. 而因為在經濟角度, 改革需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 但是回本期卻無法估計. 而在管治角度看, 怕因為作出某些重大改變, 會影響國家安全的相關項目產生不必要的風險.

而就以上2個問題, 只是現時對改變有保留的利益己得者, 但是他們忘記了像清朝迷信上義和團, 而把所有改善生活的技術人士趕走或殺害, 最後當發現一直相信的安全, 其實只是子虛烏有, 外國人們給你們的改善工程不是為了他們可”經濟侵略”, 而是希望可產生良性的”因果循環”, 他們給了你們技術, 而你們有的就是人才, 而人才的供獻也改善他們的技術, 而另一方面, 若果當時清朝能充份了解外國的科技, 就不會被”義和團”作威作福的行為來保護自己, 而是以外國的技術來”以彼之道,還私彼身”來保護自己. 而不是不段用迷信的謊言來保護自己.

話說回頭, 可能在”大”的觀點, 技術上的改革並沒有實際改變, 而只是使用的技術字眼更改而已. 其實換過角度, 就像一些過去以為沒有可能的事, 可以用更簡單的方法去完成不是更好嗎? (舉例: 做網絡的人們便知道要以ipv4完全支援所有內聯網的機器是多麼複雜的事情, 而ipv6可把每部機器作相同的設計, 大大減低兼容和開發問題) 現在互聯網的技術還追不上比手機的發展, 為甚麼互聯網要停下來? 因為”迷信沒有結果”的觀點吧. 眼看香港只懂炒股票, 著重短線投資, 可能因為香港人太沉迷”叮噹”了, 以為每天起身, 昨天做過的錯事就會自動復原, 其實我想問, 你們昨天用了一元, 那麼明天那一元又是否還在你手裏?

再說回重點: 改革是痛苦的, 那麼我建議”新增”功能可以嗎? 就像以ipv4上再加上支援ipv6可以嗎? 就像當年unicode也是慢慢由只在新系統上支援, 變作像現今的那裏也用unicode支援的軟件了. 我坦白說, 若果以這個方案推行ipv6, 到時求人(開發商或使用者)用ipv4也沒有人會用了, 還記得曾稱霸一時的NOVELL嗎? 現在還有多少人還會用它, 除了那個不思進取的政府外, 還有甚麼人會用? 就連最簡單的IE更新, 也追究使系統不能用, 那麼IE的安全性缺陷又怎樣處理? 由它不安全地運作”政府的系統”?  還會像廣告那樣, “因為要俾多啲錢, 記得關閉系統升級功能”的理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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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支付寶增值-香港編

本人今天想嘗試支付寶增值,以方便內地購物, 但是發現香港只有”人力”入錢在戶口, 再”人力”幫你戶口增值. 我不明白為甚麼香港會這樣落後, 真的像回到原始世界.

而在谷歌大神的搜尋下, 發現了廣告有個 www.ka-cn.com, 便嘗用了它, 因為它支援PAYPAL. 怎麼樣竟然要個人身份確認. 這樣也算了, 它的身份確認非常”先進”, 就是拍照身份證給它. 我真的奇怪, 為甚麼已從PAYPAL戶口的信用卡過數, 已確認本人的身份. 但是它堅持要拍照才算確認身份. 那麼它也可以用我的身份證照片冒認我吧. 這就是一件事有二個角度, 一是提升了安全性, 一是減少了安全性. 我覺得這次經驗是後者.

[2015-08-2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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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編寫的體會分享

在剛接觸程式編寫裏, 建議以下幾點:

1. (有人覺得)最多餘, 又是最重要的是”備份”,因為往往找錯處的時侯,查看當中不同的內容, 這樣除錯便事半功倍.

2. 除錯時找到了不同的內容, 便要決定集中一個方向在各不同的內容去解決問題.

3. 測試修改後的變化, 檢查該修改部份會否製造更多問題.

4. 程式蜜月期, 在使用該程式時, 發現有問題不要立刻修改, 因為急於修改問題, 只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5. 以被發現的問題分析實際的原因, 當然有時只是數據錯誤所至.

6. 分析問題後, 檢查程式看看推論是否正確.

7. 回到第3點, 若果再找不到問題, 該程式可成為正式的版本了.

8. 又是(有人覺得)最多餘, 又是最重要的第1點了.

9. 備份不用所有修改也保留下來, 以最穩定的版本作基本的首要檢查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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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音樂CD不被淘汰的真實原因…

在眾多電子媒體裏, 音樂CD是取代卡式帶並以數碼記錄, 但是那些已是80年代的事情了. 過了30多年, 為甚麼現在還存在音樂CD? 道理很簡單, 因為它是唯讀媒體, 放在任何CD機也可以播放, 並且總是有正確無誤的精美歌詞集 (現在網上的舊歌歌詞有時有點不正確), 讓人任何時侯把最近的生活投入音樂了. 而過去數10年讀取CD功能已是電腦或HI-FI的必要功能, 再讓音樂CD生存到現在. (若果像Playstation不向下兼容, 我本人相信很多歌曲也已經失傳了) 只可惜現在以平板或手機作娛樂媒體, 讀取CD的功能正面對淘汰的情況, (也代表音樂CD也快會被淘汰), 那麼”音樂”還可以用甚麼媒體的情況下統領市場30多年? 本人覺得可以放棄CD媒體, 而改用把歌曲轉為MP3 480K儲存在唯讀的MICRO SD CARD作儲存音樂媒體. 因為現在的技術只需加一條OTG CABLE+加讀卡器便可在平板或手機讀取檔案. 但是一個問題一直沒有人能解決的是盜版問題, 本人覺得有關方面不要再執念是否容許MP3檔案的複製自由, 因為就算加入甚麼保護技術 (像90-00年代的AVCD或其他防止複製音樂的技術), 也會有相應盜版出現(我相信行內人便會明白為甚麼), 而像現時由於某音樂版權註冊公司以”不需創作和投資”便可收取版權費, 只是會讓音樂公司和歌手失去暴光的機會, 使我個人覺得像以某種原因盜取別人在音樂上的努力. 那麼日後若果真的以MICRO SD CARD代替唱片, 是否代表跟那某機構再沒有關係?

還有一點, 就是現在大力宣傳的雲端音樂. 以本人嘗試過相關服務, 發現必需付上月費才可選播, 並且部份也要線上串流播放, 以4G限用量PLAN來說, 串流服務就等同作廢, (除非閣下真的不自在多付點手機月費), 而它另外一個優點就是有大量歌曲選擇, 但是對有選擇有困難的人們卻是一個缺點, 就算以隨機播放的情況, 往往播放一些自己不喜歡的歌是一件很掃興的事. 其實歌曲不像電影般看1-2次便看厭, 音樂也有”繞樑三日”之成語 (成語的出處是我和家人去完狄士尼後, 真的三日內去到那裏也像在聽到巡遊的歌曲) 即好聽的歌聽很多次也不會厭的). 一句可以說明”貴精不貴多”.

P.S.: 回想起確實音樂CD興起是1992年開始. 也是超任剛流行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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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心路歷程: 關於YAHOO的消售貨物的手法

現在YAHOO分開了4個銷售貨物分類, 當中有一些我對該類別的評價:

1. YAHOO團購

– 這是我最為接受的銷售模式,  因為它是先預先收集購買的金錢和一定的數量, 再向供應商訂購, 這樣消售商不用冒團積貨物和蝕錢的風檢. 但是有一些地方可以改善:

1.a. 團購期限太長, 往往需要花半個月完成交易, 對心急的買家有一定影響.

1b. 取貨地方太少, 往往只有一兩個地點取貨. 如果可以跟速遞商合作, 在各區也有取貨的地方一定吸引力大增. 特別是上班或上學的買家. 既然大陸的淘寶也做得到, 香港的雅虎一定容易得多.

1c. 貨物種類太少, 若果可以讓商家免費加入團購行列, 再以佣金制分紅, (即越多人訂購,YAHOO分得越多), 可以在短時間量增加貨物種類.可能會有人說, 買賣雙方不用電腦系統私下交易, 但是我會問若果有兩間商店,一間有數百項成功交易, 而另一間沒有任何記錄, 你會選擇那一間?

1d. 貨物種類加入長期容許訂購的類別, 如一些美容院服務, 以一些優惠長期容許購買服務, 因為他們(美容院)的商店一直存在, 只是用團購的方式做廣告.

1e. 付款的方法加入PAYPAL或繳費靈, 或現金, 其實我試在YAHOO用過用信用卡付款, 現在已很方便, 若加入更多的付款方法會更引. 如果一些貨物是在商店取貨, 可以選擇一手交現金, 一手交貨也沒有太大的問題.

2. YAHOO拍賣

– YAHOO拍賣從以往2手貨物的消售, 轉變成以賣新商品的地方, 但是現的YAHOO拍賣有一點問題:

2a. 我看到的只是再沒有任何任何拍賣的影子. 又沒有再有人BID的記錄. 因為當BID完成, 該貨物就消失於網站. 為甚麼不可將BID改成購買. 購買者看到有越多人購買該產品的記錄, 信心也會增加.

2b. 貨物總類很久沒有更新了, 既然把貨物分類的工作是由供應商提供, 可以適當時侯加入更多種類選擇.

2c. 交易方式還停留在人和人用電郵交易, 基本上因YAHOO拍賣的規舉逼成沒有人經電腦系統作交易. 所以給我的感覺像黑市交易.

2d. 雖然現在加入YAHOO PAY, 但是因為2c的原因我不敢使用它. 我害怕付錢後說沒有貨, 或要求我選擇其他型號的產品.

3. YAHOO OUTLET

3a. YAHOO OUTLET的定位不清楚, 既然OUTLET就該品牌的大部份產品也提供, 如東涌的OUTLET店. 但是現在只有不付合市面價錢的小量貨物存在.

4. YAHOO 超市

4a. 現在已有惠康和百佳的網上訂購, 所以YAHOO超市沒有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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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心路歷程: 甚麽才是終生保固?

現在很多東西也以終生保固做綽頭. 不但只是電子硬件, 有某些軟件也說是終生保固. 但是我上兩年買了某牌子的軟件, 因為多次升級和重裝系統, 而讓註冊的限制次數. 以終生保固來說, 我找軟件的支援部便可解決問題. 但是該支援部以”懷疑一個版權軟件安裝多部電腦”為理由, 一直拖著不給我新的註冊碼.實情我一直只是一部電腦使用, 而那部電腦正正就是我重新安裝的電腦. 它既沒有反安裝設計, 但是又不提供重設註冊碼功能, 難道所謂”終生保固”只是保固”筫疑我的誠信”的服務? 其實甚麼”終生”與”永恒”, 也只是”騙人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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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心路歷程: Windows 10 Technical preview 用後感

本人由於Windows 8.1 with Bing的倉頡輸入法太創新, 一時用不習慣, 聽說Windows 10可以用回Windows 7般的輸入法, 於是會急不及待安裝了, 但是裝了之後有點後悔… 因為它竟然把我的跟機Windows 8.1 with Bing刪除了. 雖然Recovery Partition還存在, 但是用盡所有方法也不能回復出廠設定. 我已經很小心先做了Windows 8.1的Recovery usb disk, 但是以它來啟動系統, 還是只有Windows 10. 那麼只好繼續暫時用著Windows 10吧.

而用了數天, 發現我有2隻軟件不相容:

1. Virtual Box – 4.3.20穩定版還未支援, 但是已有測試版可以用: https://www.virtualbox.org/wiki/Testbuilds , 暫時使用還是順暢.

2. Kaspersky 2015 –  官方說明暫時不會支援, 我嘗試安裝時有相容性警告, 希望官方快點開發給Windows 10的版本.

而其他基本功能, 有些我認為可改善的:

1. 加入”控制台”連結在開始功能表上. 這樣不用我每次打”控”, 再有選擇給我.

2. 加入”程式集”選項. 其實只要像Windows 7一眼看到新安裝的程式, 和執行程式時不用找尋便可看到可執行的應用程式.

3. 加入”hashtab”為基本功能, 若果微軟有資源, 可以引入hashtab的.

implbits.com/products/hashtab/

4. 加入”paint.net”為代替小畫家.

http://www.getpaint.net/download.html

5. 加入 “7-zip”功能為檔案總管的基本功能.

http://www.7-zip.org/

[留白, 留作日後新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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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心路歷程: 新音樂APPS-JOOX的試用感

近年流行音樂一直想由CD發展成網上下載, 或甚至串流播放, 可惜一直也不流行, 最近見到騰訊的JOOX(因為它的英文名字我自行翻譯為”祖牛”, 有點天后級的開路武器, 所以就嘗試使用). 它提供首月免費VIP服務, 發現它以下特點:

1. 香港本地化的成功 – 想不到身為內地的騰訊, 不但提供繁體中文, 還有粵語流行榜, 和70-90年代的歌曲. 相信工作人員花了不少功夫作資料搜集.

2. 每首歌也自動卡拉OK模式的歌詞 – (以我個人來說聽新歌總愛看它的歌詞, 這樣聽起來會更投入. 所以外國的音樂本人就不太喜歡)

3. 串流播放和下載的保險設定 – 因為香港的手機網絡大部份的月費計劃已限制每月的使用流量,  多一重以手機網絡下載提示, 總比不知不覺下載好. 只可惜它暫時不能在串流模式中, 一邊播放一邊下載. 這樣可減少伺服器的壓力, 也減少手機的流量.

4. 排行榜在我個人的觀感看起來不像以受歡迎程度來排列, 也沒有下載和播放次數以作參考. 還有如果加多一項以新增歌曲的時間作排行榜, 方便用戶可以第一時間不會錯過聽新歌的機會.

5. 現在以月費VIP模式收費, 讓該用戶可以在過萬首歌中隨意選擇. 其實真正的用戶也不需要聽那麼多的歌曲. 所以若果加入以獨立每支歌付款 (過去提供每支歌的價錢去下載的定價 (HK$8-$10), 是和CD的價錢一樣, , 一般用戶便會覺得買CD不但有實體CD, 而且還有精美歌詞集, 怎樣也會覺得下載的歌曲不值那個價錢, 所以建議應該不要把價錢跟市面零售價掛鈎) 可以讓像我一樣的用戶選擇”精選中的精選”, 並不用每個月繳付月費, 而供應商也差不多不用提供資源在這班用戶上. 因為歌曲已下載至手機裏, 只是定期升級播放軟件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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