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真金百銀在網上唱片網店購買正版CD, 但是他們因為本人已把CD轉換了MP3, 而被說本人”售賣盜版? (自己聽也只賣盜版?, 而且是真金百銀用錢買, 有根有據)”, 所以投資電腦的人仕, 不要以為你們的資料很安全, 這些百份百污淨的檔案, 在他們發神經的管治下, 一樣被他們強行刪除,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那一個會再聽音樂了… 而電腦的管治權更可笶,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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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真金百銀在網上唱片網店購買正版CD, 但是他們因為本人已把CD轉換了MP3, 而被說本人”售賣盜版? (自己聽也只賣盜版?, 而且是真金百銀用錢買, 有根有據)”, 所以投資電腦的人仕, 不要以為你們的資料很安全, 這些百份百污淨的檔案, 在他們發神經的管治下, 一樣被他們強行刪除,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那一個會再聽音樂了… 而電腦的管治權更可笶,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投資了…
有人指本人以兩個不同版本的內容欺騙與我的團隊相關的事情, 本人已發現原因, 就以網上的內部文件版本(和離線版本)是最新版, 而若果使用APPS的版本, 因為硬件的運算速度和提供的軟件的分析同步的軟件編寫方法很慢, 慢得有點像沒有更新, 造成APPS版與網上版和離線版有衡突和不一置, 甚至以為本人已停止更新. 所以若果使用APPS的內部人事請暫時使用網上版,並且嘗試開啟APPS以讓APPS可以完成同步過程. 我可以肯定的說句, 每天我也在新增內容中.
更正: 同步的問題, 真的有部份內容不能同步, 而為甚麼不能同步基於他們說在司法覆核的調查當中, 但是就從來沒有人向我滙報過有問題, 甚至其他隊友的意見或感受, 我也沒有消息. 以誠實來說, 我已是被殺了. 如果你們還看到這篇文章, 算你們好彩了. 相反, 也不用為我的死亡而擔心, 因為本人即使每月只有二千元收入, 但是還可以過宅的生活勉強渡日, 更不用再害怕被”殺”了而逃避, 因為就像其他人一様, 這世上還有很多人像我無故消失, 所以不用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 因為這制度一直已運作已久了.
註: 我的心情是開心, 因為無論在甚麼環境, 我也是這樣渡過, 開心又這樣過, 不開心又這樣過, 還要求甚麼?
我明白現在是網上購物的一個艱難時期, 但是本人還是對網上購物有適當的信心, 因為本人不是以”小世界”的角度去看網上商店, 而是以”大世界”的角度去看待它, 即不同網店也是有”貼心服務”, 所以就網上有甚麼不合”小世界”規則的設定, 本人也明白也接受, 所以不用花資源去做”小幕場”, 而若果我的設定或規則令你們有技術上的困難, 請即管提出要求, 本人會盡量配合.
本人只想說,在網民眼中,認為”一切版權產品也可以免費下載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這個絕對是錯誤的觀點。就算是未來通過新的版權條例,也不會為任何上市未滿十年的產品作"免費分享",因為只要是業界也明白,沒有收費而向市民提供新的版權產品,基本上沒有可能。最簡單若果他們連基本收入也沒有,他們怎樣可以創作新的產品?而為甚麼現在可以不斷有免費的盜版軟件免費下載?那麼我會問為甚麼有人免費開著電腦24小時作黑客網上犯案的跳板囉.
問:為甚麼昨天收回新版權條例草案?
答:因為基本上還有多民生議題未討論, 而他們以不回覆作對抗理由, 基本上今個立法年度不但新版權條例, 連一般民生議案也不能通過.
問:為甚麼估計不能通過新版權條例?
答:因為必須由政府重新提案,而經立法會的議員投票通過,以現時立法會會員比例, 基本上甚麼政策也不能通過.
問: 本土派那些指立法會只是我的個人決定, 投票結果由我一個人決定的理論是否正確?
答: 不要被迷信誤導. 你們投票選的立法會議員, 是絕對的可影響政府政策通過,若果以不能通過歸咎於政府責任, 那是不公平的. 因為立法會議員的責任是讓最好的政府政策通過. 而現在不能通過的原因是由於選民選擇了那班不讓政府政策不能通過為目標的議員.
問: 新版權條例的最新情況?
答: 本人會在本年9月立法會選舉完結後重新提案, 是否通過還是未知知數.
問: 阻礙版權條例和其他政府政策是保皇黨, 電視看到的也只是亂作的吧?
答: 事實勝於雄辯, 你們可以看看上個年度立法會的內部的投票結果, 再作分析. 全部是實名制, 沒有得騙人!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counmtg/yr12-16/mtg_1516.htm#toptbl
想知道版權條例是否通過和最新情況,只有一個最準確的方法?
就是觀看香港的新聞報章或節目了.
新聞報章或節目不肯報導, 就由我報導吧. 本人已把版權條例移除, 即是回復以前的版權收費由公司收取, 而非演出或創作的人仕擁有. 而本人只是想那些想”大展拳腳”的人不要再投資這方面, 至少也過了九月看看政府是甚麼情況. 因為沒有人可推測結果. 只是我想說句, 只要有泛民的存在, 香港人只可以活於2K年代的水平. (這是事實, 不信的市民自己回顧一下)
現在議事規則已被修訂, 不要說在這個立法會年度通過4項要求. 甚至40項都夠時間通過. 而有甚麼要求盡快提出, 不要到最後逼到我說出定立新法例的真正原因才後悔, 如果不是”衪”還想救回業界, 救回香港, 我也不會想到以重新修訂議事規則解決問題. 所以有些事情不是這麼時常也這麼幸運吧.
請媒體的相關人仕不用太擔心, 暫時不要作任何改動, 而本人已把議事規則修改, 理論上日後沒有”拉布”的空間, 而希望業界, 網民等, 盡快提出修訂建議, 讓政府可以盡快通過法案. 因為已拖了很久了.
相關版權的規則草案已經更改了, 若果可以觀看的人仕可以參考並作出適當的動作.
使用金庸提材作新聞報導, 可能有機會違反現時已實行的版權條例. 因為單單只是用金庸小說的角色名字, 而乎合以部份版權內容作商業用途, 但是我明那是民事版權問題, 但是沒有必要, 我建議一般市民不要為了一時之創作興趣, 再做沒有回報的事情, 而冒著可以俾人告的風險了.
本人認輸了. 本人不能與泛民們爭鬥, 所以本人現在投降. 不再嘗試通過新的版權條例. 而大家(業界和二次創作的人仕), 是泛民讓你們沒有創作的權利. 而不是政府. 年青人真的要清醒, 不讓你們可以隨意二次創作的不是政府也不是我, 而是那班泛民. 因為現時的法例二次創作有犯法的可能. 我真的不明白政府為你們年青人做了那麼多, 也要阻礙, 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到底想要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