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詩級漏洞 Log4Shell 引爆全球,iPhone 改名都可觸發,門檻奇低

Source: Qooah

原本還說要等apache出修正漏洞, 但是現在卻只需在startup script加入參數便解決問題, 明顯在升級版本可能會造成的大影響不再用面對了. 可能數分鐘便解決了相關問題了.

為了減少損害,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給出了具體的一些漏洞防範措施,方法如下。

1)添加 jvm 啟動參數-Dlog4j2.formatMsgNoLookups=true;
2)在應用 classpath 下添加 log4j2.component.properties 配置文件,文件內容為log4j2.formatMsgNoLookups=true;
3)JDK 使用 11.0.1、8u191、7u201、6u211 及以上的高版本;
4)部署使用第三方防火牆產品進行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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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是領先潮流, 還是與現實脫軌?

本人本來打算回覆本人發現某個港鐵車站的問題, 但是怎樣找也找不到港鐵的客戶服務部的電郵地址, 本人本來打算圖文並茂給予他們清晰的問題所在, 但是沒有讓人傳送電郵給他們, 那麼怎樣去表逹? 是港鐵領先潮流廢除電子郵件的媒介? 還是他們連電郵也不敢收?

[2017-05-15 15:36] 本人發現原來有網上意見功能, 還可以傳送圖片給他們. 原來他們是領先潮流做了一個有規則的發表意見功能的網站. 而不再局限傳統電郵的方式, 還可以避免電子郵件的病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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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正版?

本人真金百銀在網上唱片網店購買正版CD, 但是他們因為本人已把CD轉換了MP3, 而被說本人”售賣盜版? (自己聽也只賣盜版?, 而且是真金百銀用錢買, 有根有據)”, 所以投資電腦的人仕, 不要以為你們的資料很安全, 這些百份百污淨的檔案, 在他們發神經的管治下, 一樣被他們強行刪除,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那一個會再聽音樂了… 而電腦的管治權更可笶,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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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日外間訊息混亂的原因解釋

有人指本人以兩個不同版本的內容欺騙與我的團隊相關的事情, 本人已發現原因, 就以網上的內部文件版本(和離線版本)是最新版, 而若果使用APPS的版本, 因為硬件的運算速度和提供的軟件的分析同步的軟件編寫方法很慢, 慢得有點像沒有更新, 造成APPS版與網上版和離線版有衡突和不一置, 甚至以為本人已停止更新. 所以若果使用APPS的內部人事請暫時使用網上版,並且嘗試開啟APPS以讓APPS可以完成同步過程. 我可以肯定的說句, 每天我也在新增內容中.

更正: 同步的問題, 真的有部份內容不能同步, 而為甚麼不能同步基於他們說在司法覆核的調查當中, 但是就從來沒有人向我滙報過有問題, 甚至其他隊友的意見或感受, 我也沒有消息. 以誠實來說, 我已是被殺了. 如果你們還看到這篇文章, 算你們好彩了. 相反, 也不用為我的死亡而擔心, 因為本人即使每月只有二千元收入,  但是還可以過宅的生活勉強渡日, 更不用再害怕被”殺”了而逃避, 因為就像其他人一様, 這世上還有很多人像我無故消失,  所以不用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 因為這制度一直已運作已久了.

註: 我的心情是開心, 因為無論在甚麼環境, 我也是這樣渡過, 開心又這樣過, 不開心又這樣過, 還要求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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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網民對免費下載完全合法化的誤解

本人只想說,在網民眼中,認為”一切版權產品也可以免費下載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這個絕對是錯誤的觀點。就算是未來通過新的版權條例,也不會為任何上市未滿十年的產品作"免費分享",因為只要是業界也明白,沒有收費而向市民提供新的版權產品,基本上沒有可能。最簡單若果他們連基本收入也沒有,他們怎樣可以創作新的產品?而為甚麼現在可以不斷有免費的盜版軟件免費下載?那麼我會問為甚麼有人免費開著電腦24小時作黑客網上犯案的跳板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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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就版權條例的問題解答

問:為甚麼昨天收回新版權條例草案?

答:因為基本上還有多民生議題未討論, 而他們以不回覆作對抗理由, 基本上今個立法年度不但新版權條例, 連一般民生議案也不能通過.

問:為甚麼估計不能通過新版權條例?

答:因為必須由政府重新提案,而經立法會的議員投票通過,以現時立法會會員比例, 基本上甚麼政策也不能通過.

問: 本土派那些指立法會只是我的個人決定, 投票結果由我一個人決定的理論是否正確?

答: 不要被迷信誤導. 你們投票選的立法會議員, 是絕對的可影響政府政策通過,若果以不能通過歸咎於政府責任, 那是不公平的. 因為立法會議員的責任是讓最好的政府政策通過. 而現在不能通過的原因是由於選民選擇了那班不讓政府政策不能通過為目標的議員.

問: 新版權條例的最新情況?

答: 本人會在本年9月立法會選舉完結後重新提案, 是否通過還是未知知數.

問: 阻礙版權條例和其他政府政策是保皇黨, 電視看到的也只是亂作的吧?

答: 事實勝於雄辯, 你們可以看看上個年度立法會的內部的投票結果, 再作分析. 全部是實名制, 沒有得騙人!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counmtg/yr12-16/mtg_1516.htm#topt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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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版權條例是否通過和最新情況,只有一個最準確的方法

想知道版權條例是否通過和最新情況,只有一個最準確的方法?

就是觀看香港的新聞報章或節目了.

新聞報章或節目不肯報導, 就由我報導吧. 本人已把版權條例移除, 即是回復以前的版權收費由公司收取, 而非演出或創作的人仕擁有. 而本人只是想那些想”大展拳腳”的人不要再投資這方面, 至少也過了九月看看政府是甚麼情況. 因為沒有人可推測結果. 只是我想說句, 只要有泛民的存在, 香港人只可以活於2K年代的水平. (這是事實, 不信的市民自己回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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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訂新的議事規則

現在議事規則已被修訂, 不要說在這個立法會年度通過4項要求. 甚至40項都夠時間通過. 而有甚麼要求盡快提出, 不要到最後逼到我說出定立新法例的真正原因才後悔, 如果不是”衪”還想救回業界, 救回香港, 我也不會想到以重新修訂議事規則解決問題. 所以有些事情不是這麼時常也這麼幸運吧.

請媒體的相關人仕不用太擔心, 暫時不要作任何改動, 而本人已把議事規則修改, 理論上日後沒有”拉布”的空間, 而希望業界, 網民等, 盡快提出修訂建議, 讓政府可以盡快通過法案. 因為已拖了很久了.

相關版權的規則草案已經更改了, 若果可以觀看的人仕可以參考並作出適當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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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版權條例建議

  1. 任何二次創作或改編部份版權資訊物品作開發或創作用途, 被視作合法. (原因: 可創造”創作”的良性循環)
  2. 所有在十年後的任何版權物品, 被定性為可合法共享的產品. (原因: 因為大部份十年外的版權物品, 不能清楚界定版權的持有人, 而且多數也失去了商業價值, 而容許合法分享是讓歷史得以保留, 並讓一些參與過該創作的人仕, 可以用合法的途徑擁有自己的作品)
  3. 部份版權產品的內容作教育用途是可豁免版權責任. (原因: 因為教育是未來的社會支柱, 而使用部份版權產品作教育用途, 因為在學期間的學生未能自費購買參考物品, 而他們的目的也只是個人學習用途而非商業, 所以得以豁免)
  4. 在”安全港”的任何資源也是合法. (原因: 是真的黑白分明的版權合法性界定, 一切因盜版而造成的損失, 由提供盜版的人仕負責, 而任何使用在”安全港”提供的資訊服務也不用承擔任何隱性風險.)
  5. 版權的合法性由海關決定. 當然要配合有效的版權證明. 而在版權有爭議時, 海關作判決的角色. (原因: 只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團體可以作中間人的裁判, 現在只有政府可以做這個角色)
  6. 任何系統管理員也有權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凍結懷疑盜版的資源, 在通知後沒有上訴申請, 一律可直接刪除. (原因: 因為劃一處理盜版的方式, 可有效和廣泛保護版權物品, 不再用官司作爭議)
  7. 任何安全港的上載資源(包括任何創作(如留言), 可免卻未通知下被刪除的問題. (原因: 讓市民不用擔心欺詐網站而可安心使用網上資源和不會因政治原因而被刪除作品, 也同時兌現香港的言論自由)
  8. 條例容許任何版權物品的格式轉換,並作個人或個別團體的私人用途. (原因: 法例要追上科技的發展)
  9. 在安全港的商戶, 沒有售賣盜版的權利. 而在安全港底下的團體也是保障開發商的投資不會變成盜賊的財富. (原因: 確保投資者受到合法的權益)
  10. 海關不可交由任何一個私人機構有售賣盜版的權利. (確保不會因職能問題,而造成貪污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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