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可否有”行政”的實際方案, 如怎樣去判決誰人是打了針, 怎樣授權食巿有權查看食客個人資料?怎樣申請打針證明?
同時不打針但是又到了食巿是否一律拒絕?同時一家人4口有3個已打了針,是否需要只限制該3人可進入食堂,而沒有打針的另一個人即使可能是小孩,也要站在食店外吃外賣? 站在門口吃外賣就沒有"疫情"問題?
還有很多漏洞,為甚麼這麼多問題也強推政策?
來源位置沒有記錄
其實可否有”行政”的實際方案, 如怎樣去判決誰人是打了針, 怎樣授權食巿有權查看食客個人資料?怎樣申請打針證明?
同時不打針但是又到了食巿是否一律拒絕?同時一家人4口有3個已打了針,是否需要只限制該3人可進入食堂,而沒有打針的另一個人即使可能是小孩,也要站在食店外吃外賣? 站在門口吃外賣就沒有"疫情"問題?
還有很多漏洞,為甚麼這麼多問題也強推政策?
其實可否簡單一點把風火輪的電動歸類為”單車”類別? 因為其實單車的風險不比電動單車低, 而針對單車的規例也是很成熟, 如不能在行人路上走, 或在馬路需遵守交通燈訊號等. 一直拖只會讓使用電動單車的人的心中有所虧欠, 又不否定它的存在, 又不接受它的存在, 即是想怎樣?
其實短租都不會裝修, 否則沒有可能在短期合約回本.
而刻意製造流標的情況, 其實能否在網上提供公開競投的資料可參考, 坦白說不用說第二次競投會有人不知道, 像我們這些外行人連第一次競投也不知道. 所以有公開競投時間表可參考便更好.
甚至連海關拍賣充公的貨物也放在這時間表, 可讓資源有效運作.
請問何時可以在公眾地方不再強制戴口罩?
因為其實很奇怪每天逼車也是像沙甸魚一樣, 卻在食店限聚令只限4人. (本人看到只是防止黑暴的變相政策)
政府卻取消年初二煙花, 而另一方面除夕在維港開演唱會. (本人看到只是政府找不到贊助商, 以疫情來掩飾)
還有當中確診發生而封閉大廈, 但是永遠也是沒有確診個案. (本人看到只是顯示主導權還在政府的做法)
政府好像從來看不到巿民的實際生活, 本人感到政府高官像與世隔絕, 不明白普遍巿民受疫情影響不是病毒, 而是政府政策. 本人希望高官能貼地多一點, 至少給個機會說明可以不用戴口罩的可能性, 因為其實一直食巿也沒有戴口罩, 否則便不能進食, 這個”臨床實險”已證明食巿從來也不是傳播的地點, 也證明戴口罩也不是防疫的唯一條件, 可否再檢討戴口罩政策?
其實這只是一個小學生的管理方式便解決, 在通知物主後三個月沒有人認領便當垃圾處理, 所有管理機構的方式也是這樣, “認領”當然是親自把物品拿走, 單純的權限聲明當然不當是”認領”, 不論物主不處理物品是由於甚麼原因, 也不應該被豁免, 這樣簡單的道理竟然大學校長也不懂, 是否那是所謂傳說中的”高分低能”?
由今日起,進入所有食肆及表列處所等,都要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長者或指定人士則可獲豁免,可繼續填表。
有長者形容安排麻煩,亦有長者認為無太大困難。有食肆預計,受措施影響,初期影響一、兩成生意。
對於有食肆擔心,未能發現顧客用假冒「安心出行」或因而要負責,食環署副署長黃淑嫻表示,如果食肆負責人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便可免責。
Source: 巴士的報
*********
本人的今天體會:
今天發現食店堂食的人數是少了一點, 可能人們想用行動來證明自己不受政府限制, 但是其實”刻意不光顧食店堂食”那不就是自己的行為證明了”受政府限制”? 為甚麼不能想堂食就堂食, 只是掃一個碼, 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吧.
[2021-12-09 22:38]
如果政府與巿民是”婚姻”關係, 政府就如”丈夫”在外人面對說”我們這對夫婦非常恩愛”, 但是實情”妻子”的投訴和告解從來沒有理會過.
而”妻子”也對這段婚姻絕對失望, 已不求”丈夫”可以作出改變去建立好家庭, 而同時”妻子”對 “我們這對夫婦非常恩愛” 這個說法非常反感, 因為從來沒有感受過”丈夫”關心過”妻子”, 即使當”妻子”的要求是合理, “丈夫”也會一直拖, 不是因為不想做或不能做, 而是”丈夫”不想讓”妻子”覺得自己在這個家庭有任何影響力, 而”妻子”已知道這個原因, 而漸漸疏遠這個”丈夫”, 而”丈夫” 今還是對外說 “我們這對夫婦非常恩愛” , 這個說法真的可笑吧.
其實香港的環境就像孩子在家中很乖, 但是鄰家的人們卻看到孩子的想法未能得到父母的認同, 而就此公開對鄰家的父母責備, 並且想讓那孩子離家出走. 而這孩子的父母常因為鄰家的關係而以為孩子密謀離家出走, 所以處處限制孩子的活動範圍, 就是怕這個乖孩子會被教壞.
其實鄰家的人們是否真的知道孩子的意願? 孩子只看到鄰家的人們把自己的父母逼害, 而導致孩子也不能正常地生活. 莫說要完成孩子的理想, 就算是孩子梗有的親情也被這鄰家的人們破壞. 你們說這些鄰家的人們是否真的為這孩子好, 從而用盡方法讓孩子離開父母身邊?
本人慢慢不參與政治事件的評論, 其實只是因為本人不想”孤單一人走政路”, “花”與”樹”的選擇, 本人選擇了”樹”(強調是”樹”,不是”森林”) [我指的是”屬性”, 不是”人物”], 而其他原因的傳聞相信也不是事實. 而”國安法”只是引子, 因為讓本人相信有人接收爛攤子, 所以本人能安心離開吧.
但是本人的”HOPE”, 半吋讓步也沒有放過吧.
希望警察盡快光復香港, 從暴徒破壞中回復香港和平秩序, 同時不讓暴徒再破壞公眾場合的科技設備, 迎接手機時代由4G到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