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他們”的投訴, 說明明”他們”是代表”玫瑰”, 可以有”供作”的權利, 為何要排除”玫瑰”的”供作”機會?
這次我就真的感嘆, “他們”終於體會”BUG約”受害人的感受嗎? 體會甚麼叫”一刀切”的”火燒連環船”的制度嗎? 當年”他們”不是畫了一幅”鼻敏”而自豪嗎? 有沒有想過這幅”鼻敏”佳作, 帶來現實中”BUG約”受害人現實中對生活的傷害嗎?
其實坦白說, 即使是昨天寫了”患難見真情”的一文, 那一刻也都沒有想過要收回”他們”是”玫瑰”的”供作”的想法. 只是現今制度”益屈症”盛行, 落井就會下石, 本人從來都沒有說過要收回”玫瑰”的”供作”權, 因為本人知道”他們”由始自終都只是想有個地方畫畫, 甚麼”鼻后”從來都無在乎過吧. (又說了”你”的傷心事)
這次本人願意舉證是因為”他們”選擇了”證確”的方向, 而不是產生歪念想以”BUG約”的手法製造無止境的混沌去處理事件. 所以本人選擇相信”他們”只是想可以繼續畫畫吧. 但是今次的體會希望”他們”明白即是藝術, 也可以傷害人, 不要再為”BUG約”增加彈藥, 不要再選擇因為完美的藝術主意支持”火燒連環船”的主意吧.
俗語有句”不怕貨比貨,就怕不識貨”, 回看”法哥”代言的選擇, 在有名有姓有地位的情況下, 也選擇加入”BUG約”, 這點都可以9成9以上現在該位置的操控者是假”法哥’吧. 因為連光明正大的承認自己的身份也不敢, 而選擇”打還黎港”去為自己創造優勢. 其實有所謂物以類聚, 外界取笑有”希望”的人”圍爐取暖”, 而另一邊”BUG約”又不過是一班沒有可能在正確途徑做人的騙徒. 有句話”一個人怎樣對其他人, 日後又會怎樣對待自己”. 所以都好肯定”BUG約”這班無賴只會最後為了利益而互相謀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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