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國罪也可合法註冊? 建立日期和時間: 2016-03-29 由 jack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18-12-02 01:06 由 jack 為甚麼叛國罪的組織”香港民族黨”可以開記者會, 並合法在港註冊 原文? 不是違反了《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6條 煽惑叛變 原文? 為甚麼執法部門沒有任何行動? 對不起, 現時香港真的沒有叛國罪條例, 是本人沒有看到生效日期而把舊文件弄錯. 若果我真的違反了規則, 請判我入罪, 因為我一個人負責, 可以救全世界. (你當我妄自菲大也好) 來源位置沒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