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日期和時間: 2024-05-08 由 jack
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24-05-08 21:23 由 jack
【on.cc東網專訊】立法會今日(8日)首讀及中止二讀辯論《2024年存款保障計劃 ( 修訂 ) 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存保計劃是在2006年實行,是金融安全網的一環,而修例目的是加強存款保障及維持銀行體系穩定,而存保會不時檢視計劃的運作。
許正宇指存保會建議的5項優化措施,把目前50萬港元的保障提升至80萬港元,有關建議令到保障額可追得上由2011年至2023年年中的通脹,更會提升實質保障額21%,受全額保障的存戶比率亦會由目前的89%升至92%。調整存保計劃成員的供款機制,向計劃成員收取建立期的徵費,以及在合理時間之內達到存保基金的目標金額。
同時優化銀行併購的存款保障安排,存戶若在多於一家受保障銀行有存款,將分別享有存保計劃的80萬港元最高保障,例如在兩家受併購影響銀行的存款,併購日起計的6個月內可享有160萬港元存款保障。
因應近年網站和應用程式等數碼渠道已逐步成為銀行服務的主要途徑,存保計劃銀行要在電子平台展示存保計劃成員的標誌,優化銀行在不存款保障項目的有關負面披露的規定。存保會曾委託機構進行調查,發覺有80%受訪者支持提升保障額至80萬港元。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因果關係, 即係當法例保障銀行用戶的存款, 銀行用戶即使收到不利消息也不用急於提款而造成擠提, 而沒有擠提基本上銀行有足夠的資金營運, 而有足夠資金營運便不會有不利消息, 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良性循環制度, 不明白為還要怕甚麼加多30萬, 本人看到是百利而無一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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