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高鐵的意見

本人讚成政府再撥款高鐵項目, 因為其實就算停工, 還有一大班”扮工仔”收取人工而沒有事情做, 而問題就在於這裏, 因為他們是月薪制, 做又36, 唔做就37, 日日返公司開P直到收工時間就開OT, 而OT只是把日間沒有做的事情做好, 讓上頭以為真的有這麼多事情做. 最大問題是OT是有補水, 若果公司規則放工一定要收工, 而OT又沒有補水,你們看看還有沒有OT, 再來一招跟不上時間表的工程按遲了的時間, 所有工人按比例扣薪, 你看以後還有沒有要求再撥款. (這是臥底10年的生涯學會的東西, 只有那些吳倒一出世就CEO的人才不知道員工的狀況吧)

看到有人說本人偏幫商界和政府, 我只是想說, 政府是中立, 而它的支出是政府(我只是作行政方面, 以行動換取政策的通過), 而就撥款說浪費公糖, 是把事實以相反的角度看待事物, 就是這樣拖拖拖, 人工還是俾俾俾… 到底那樣”撥款”浪費, 還是”繼續拖”浪費? 而政府節省了的開支, 也只是用作支助貧窮階層吧. 所以我覺得現在的年青人, 和我以往一樣, 人說甚麼便信甚麼, 完全沒有分析能力. 難度你們不會老嗎, 難度你們保證永遠不用政府支助嗎? 把政府除去, 你們可得著甚麼? 而我只知沒有政府, 只會失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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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版權的定議分享

  1. 任何二次創作或改編部份版權資訊物品作開發或創作用途, 被視作合法. (原因: 可創造”創作”的良性循環)
  2. 所有在十年後的任何版權物品, 被定性為可合法共享的產品. (原因: 因為大部份十年外的版權物品, 不能清楚界定版權的持有人, 而且多數也失去了商業價值, 而容許合法分享是讓歷史得以保留, 並讓一些參與過該創作的人仕, 可以用合法的途徑擁有自己的作品)
  3. 部份版權產品的內容作教育用途是可豁免版權責任. (原因: 因為教育是未來的社會支柱, 而使用部份版權產品作教育用途, 因為在學期間的學生未能自費購買參考物品, 而他們的目的也只是個人學習用途而非商業, 所以得以豁免)
  4. 在”安全港”的任何資源也是合法. (原因: 是真的黑白分明的版權合法性界定, 一切因盜版而造成的損失, 由提供盜版的人仕負責, 而任何使用在”安全港”提供的資訊服務也不用承擔任何隱性風險.)
  5. 版權的合法性由海關決定. 當然要配合有效的版權證明. 而在版權有爭議時, 海關作判決的角色. (原因: 只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團體可以作中間人的裁判, 現在只有政府可以做這個角色)
  6. 任何系統管理員也有權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凍結懷疑盜版的資源, 在通知後沒有上訴申請, 一律可直接刪除. (原因: 因為劃一處理盜版的方式, 可有效和廣泛保護版權物品)
  7. 任何安全港的上載資源(包括任何創作(如留言), 可免卻未通知下被刪除的問題. (原因: 讓市民不用擔心欺詐網站而可安心使用網上資源和不會因政治原因而被刪除作品, 也同時兌現香港的言論自由)
  8. 條例容許任何音樂的格式轉換,並作個人或個別團體的私人用途. (原因: 法例要追上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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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香港人的聲明

本人明白你們不想有我的存在, 而本人也合作把”我的規則”的生效範圍改作我的家裏. 不再為任何其他香港人帶來擔憂, 在一次證明我在保護香港人的時侯, 換來只是他們的不認同和討厭, 那麼我只好照顧自己的家好了.

我行不改名, 坐不改姓. 本人的名字叫鄧健文. 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要查我是誰, 因為只要WHOIS就已經知道了. 私隱? 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我真的不能代表香港, 所以現在我決定生效範圍為任何一處地方. 而解決有效範圍不定性的問題.

全世界已同步了, 只欠香港被困於”改變會帶來市民權益,但是帶來因市民得到權益而不利反政府的團體, 而當權者又不想天下太平, 因為他們是發難財的, 如設計的甚麼食物有毒, 甚麼寫日記又話”暴力”等無中生有的借口, 不斷恐嚇香港人不要進步”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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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的”合法”使用權益

其實有很多市民(特別是網民)對日後網上的盜版行為加以監控是網絡23條的指控. 其實政府把”合法性”作清楚的定義, 是為了市民有良好發展的社會環境, 因為一般市民在”無條件”享受盜版時, 有沒有想過為甚麼他們提供”無條件”的盜版給你們? 而這些事情是否讓網民反思為甚麼這個世界上有免費的午餐? 而你們有沒有想過支持違法的盜版行為, 而成為他們的門徒而不自知? 這些都是我的經歷說明給我聽, 在你們沉迷盜版資源時, 其實是為非法團體提供資金, 作為社會上的隱患. 為甚麼越來越多人支持反對政府, 為甚麼有六萬幾人投票給暴徒, 而這些投票的人仕大部份也是首投族? 真的單純因為國民教育失敗而導致嗎? 所以各位做父母的人仕, 你們想子女有好的成長, 一些很微小的違法行為, 也可能改變他們一生.

自問自答:

  1. “無條件”的盜版和”提供資金的理論”的原因: 因為必需使用他們的工具才能下載或串流, 而就像木馬般控制下載盜版的電腦.
  2. 成為門徒: 因為不明白開發商的成本是需要靠發售產品而回本, 而由於他們一向非法下載而不知道每樣東西也要有成本的, 他們會不珍惜所有存在的東西, 認為任何東西也是隨手可得的. 任何要求平等交易的東西也是”奸商”, 但是他們把”奸商”趕絕, 這樣對整個社會的就業氣氛也影響, 如老闆明知生產沒有錢賺, 還會投資嗎?還會製造就業機會嗎? 像”亞視”被他們趕絕, 因為他們覺得有免費電視台是理所當然, 而政府也被他們當作像”亞視”一樣的一個多餘的角色. 不然他們不會總把不論貧富也要派錢, 因為他們的錯誤觀念是政府可以印銀紙, 要多少錢便多少錢. 實際有常識的人也知道不是吧.
  3. (個人分析)暴民被選的原因, 是因為他們反對政府, 而就第2點門徒的理論, 這樣的惡性循環便不斷下去. 很快就會把整個公平的社會破壞, 到時就像賣白粉一樣, 開始時就免費, 到時他們錯誤的觀念固定成”營”後, 真的想免費已沒有這支歌唱了. 而為他們守護”公平原則”的團體和機構而被他們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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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激進派,但是市民當我是暴民

我是"建設而興家"的主義,所以我會選民建聯,但是投票取向沒有得騙人,在本土派中票數只是一個人的思想變化,而在我眼中是市民的意願所歸,實實在在是市民投票選擇的。所以我尊重市民,自願放棄我所有投資,便由一個"找不到"的人來替代我的職能吧。本人一直以為的支柱(市民的支持進步,只是我一廂情願吧),所以我甘心交由其他人接手,所以也請關閉我的靈感廣播,因為已沒有實際作用了。因為本人已沒有能力,也沒有理由去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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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再作投資

我不會再作投資, 原因是:

  1. 當合作伙伴收到”我的資產”後,便會180度態度轉變.
  2. 沒有多餘現金.
  3. 員工不合作運動, 已把公司弄死了. 沒有再投資的價值.
  4. 有一個不明的人很喜歡搶人的東西.
  5. 市民不想看到有進步.
  6. 其他合作伙伴寧願要一個收錢不做事,沒錢收才做事的人.
  7. 我已對我的家庭沒有安全感, 但是我沒有能力去改變.
  8. 精神支柱已毁了.
  9. 我因為寫”理論上”沒有其他人看到的日記, 而被判暴動罪.
  10. 因果循環, 減少開支維持基本生活.
  11. 理想已被現實打倒, 市民的要求只是看美麗的假像, 而不想看因美麗的事實而有不滿的假像.
  12. 基本已被封殺, 我找不到我想發展的空間.
  13. 我不想每天看像被人像審判中的媒體節目
  14. 我不想看已是再沒有事實根據的新聞
  15. 我只想讓有良心的投資者不要再投資在我身上
  16. 我不想其他人幫助, 因為一說到被封殺便沒有人敢幫我
  17. 我已失去了興趣
  18. 他們不斷地種毒, 而本人不想去研究解毒了
  19. 已確定不再看電視媒體, 因為那一個電視台也是一樣
  20. 當回想起自己總是”吃力不討好”而哭, 算當自己還是像一個人
  21. 現在世界已失控
  22. 每天被人套料,而本人已對其他人警告, 他們還是要做水鬼, 我不想這個情況每天也發生
  23. 當說事實被指販毒, 我已對執法機關的信譽成疑問
  24. 我想終於有一件事可以不是被人搶才失去, 便是”投資”
  25. 一個不能說謊的人不適合作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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