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日期和時間: 2016-06-19 由 jack
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18-12-02 01:12 由 jack
香港受版權條例所影響, 就算是以該媒體部份片段作免費幫別人的媒體宣傳,也有可能被判作侵犯版權. 內地則容許二次創作, 甚至以影射方式的模仿創作.
香港和內地也不容許盜版物品, 只是內地因為太多山頭主意, 不能一刀切解決問題. 而香港因為地方小, 較容易管理.
香港的”新聞自由”是”創作自由”. (以某報章因某種情況便會開天窗便明白香港的新聞是怎樣運作) 內地禁止”新聞自由”是因為不想人民被媒體操控, 其實就是”創作自由 (聲明: 不是指”報導事實”的自由)”的原因所以限制報導和媒體創作.
而本人的理解: 我只是想舉實例, 一個有版權條例的香港的媒體可以百花齊放, 還是內地的媒體百花齊放? 事實勝於雄辯, 你們看看香港的媒體事業是怎麼樣, 不用我說大家也心裏有數. 現時的版權條例真的保障創作者嗎?
來源位置沒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