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權條例唯一是一般市民擔心的問題

建立日期和時間: 2016-01-23 由 jack
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18-12-02 00:02 由 jack

本人向對此條例的了解是: 加入更多免卻市民不小心違例的法案, 而就最近我看到是唯一(我個人看見到)的問題, 是指唱卡拉OK片段上網也會違法, 其實現時的法例可能也是這個”缺點”, 所以香港才會沒有”翻唱”外國音樂 (現在才明白), 而就這十年大家的經驗, 也明白這個道理”成也風雲,敗也風雲”, 沒說錯, 過去加強版權保護是保護了原創者, 但是因為受保護, 就失去免費宣傳(或賣廣告)的機會, 現在說流行YOUTUBER, 可能真的一個5分鐘的片段有數萬人點擊, 但是真正記得片中主角的有多少人? 因為YOUTUBER看的是片段內容, 而非人物 (這些有點離題), 不像某無記大台, 不斷有人幫手推二線上一線, 是變相的為劇集和人物宣傳, 但是因為版權, 就連fans把精彩的片段修改一下, 以增加變化和吸引力, 也受到限制. 而我不明白為甚麼現時只停留在cap圖階段,cap片真的沒有, 對如某些穿崩片段也只能從文字上理解,減卻了直接看片的理解力. 其實做創作的人, 十個有十個都想多些人去觀看或聆聽自己的創作, 而不是為了版權, 因為可能根本沒有人知道有該創作, 而導致只屬於自己一個人去觀看.


來源位置沒有記錄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