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日期和時間: 2016-01-24 由 jack
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18-12-02 00:04 由 jack
本人對歧視有以下看法:
1.+ 一個大肚有BB的女士被炒,老闆是犯法. 那麼一個犯錯但是不能炒大肚的伙記是否歧視其他安守本份的員工?
2. 一個不接受同性戀的人被看作歧視, 那麼由於某人的性相向是正常而被同性戀的人們說歧視, 甚至要求立法同意他們的行為, 是否歧視大部份正常的人們不認同同性戀的人?
3. 一個傷殘的人,用$2撘車被指濫用社會資源, 那麼坐的士的人又是否濫用公具交通資源?
結論:
不論你是任何身份,基本上不接受別人的價值觀, 在現在大部份人眼中也被看作歧視, 那麼會有甚麼不會歧視? 在這個理論中, 即窮人歧視富人, 富人也歧視窮人, 年青的歧視老人, 老人也歧視年青人. 所以小眾份子不要再拿出”歧視”的口號, 因為你們也是在歧視大部份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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