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 需再試驗始立法 建立日期和時間: 2021-12-27 由 jack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21-12-27 15:03 由 jack source: 巴士的報 其實可否簡單一點把風火輪的電動歸類為”單車”類別? 因為其實單車的風險不比電動單車低, 而針對單車的規例也是很成熟, 如不能在行人路上走, 或在馬路需遵守交通燈訊號等. 一直拖只會讓使用電動單車的人的心中有所虧欠, 又不否定它的存在, 又不接受它的存在, 即是想怎樣? 來源位置沒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