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金庸提材作新聞報導, 可能有機會違反現時的版權條例

建立日期和時間: 2016-03-05 由 jack
最後更新日期和時間: 2018-12-02 00:50 由 jack

使用金庸提材作新聞報導, 可能有機會違反現時已實行的版權條例. 因為單單只是用金庸小說的角色名字, 而乎合以部份版權內容作商業用途, 但是我明那是民事版權問題, 但是沒有必要, 我建議一般市民不要為了一時之創作興趣, 再做沒有回報的事情, 而冒著可以俾人告的風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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