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越大,遊戲從興趣變成壓力?網建議:「少玩開放世界,多玩獨立遊戲」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隨著年齡增長,想要專心破關一款遊戲變得越來越難。來自工作的責任和壓力讓人難以專注。雖然內心仍熱愛著遊戲,但現實的壓力使得尋找遊戲中的快樂變得愈加困難,玩遊戲從娛樂變成一種無形的壓力,導致這一部分的玩家感到迷惘。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其實現在任何娛樂媒體都遇到相同的問題, 如球賽, 電影, 劇集, 卡通等… 人們因為現在娛樂也供過於求的情況下, 所以因為太多選擇, 很難在單一娛樂中找到長期的樂趣. 往往過去用作消磨時間的娛樂活動, 卻變成理解現今世界經濟發展的途徑.

而以電子遊戲為例, 在80年代的遊戲明顯是”消耗”時間來完成遊戲, 不斷重覆沒有意義和相同的關卡, 不斷為了升級到可以打敗首腦而重覆打怪, 當中對玩家的經濟增長其實近乎零, 而這比例的遊戲元素佔起過一半以上. 實際就真的只是單純消磨時間吧.

而現在資訊科技發逹, 相信沒有人會有空閒把時間浪費在單純消磨時間的娛樂媒體上. 所以近年的娛樂媒體越來越短 (可能只有數分鐘), 卻表逹的經濟效益卻可能比數小時的娛樂還要多. 這點社會上的經濟轉營值得大家關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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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3宗電話騙案明日提堂

一名21歲男子涉嫌與3宗電話騙案有關,已被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金額共約15萬7千港元及6萬元人民幣。

警方表示,接獲一名84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聲稱為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報案人繳交約4萬元保釋金,騙徒其後到報案人在深水埗長沙灣道的家中交收現金款項,報案人聯絡家人及經求證後懷疑受騙,於是報案。

警方調查後前日在牛頭角坪石邨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亦發現被捕男子以同樣手法欺騙另外兩名分別84歲女子及74歲女子,兩名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但羞於向其家人求證事件而未有報案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又23條, 又國安法, 又私隱條例, 又裸聊, 又借假戶口… 所有的報導也會讓人不想表逹自己遇到的困難, 但是實際其背後這個目的都好明顯, 如果這樣都不明白, 請由小學再讀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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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夫爭執後獨留3名年幼兒女在家 東涌婦涉虐兒被捕

【on.cc東網專訊】東涌發生懷疑虐兒案。今晨(28日)10時22分,逸東邨康逸樓一名9歲男童報案,聲稱母親不在家,擔心她有危險。執法人員登門調查,在屋內尋獲該名9歲男童、及其6歲胞妹及2歲胞弟,幸好3兄妹沒有受傷。

其後,小兄妹的母親回家,她表示因故離家落街。人員經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3兄妹的姓馮(36歲)母親,3兄妹暫交由祖母照顧。

消息指,3小兄妹與父母同住,早上馮婦疑因商討家庭外遊與丈夫爭執,丈夫聲稱上班後離家。馮婦因此情緒極度低落,其後出門往散心,留下小兄妹在家。約一小時後,長子疑見母親仍未返家,擔心她的安危報案,最終令馮婦惹上官非。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既然咁正義站在道德高地, 拉埋個老豆嘛, 個老豆都係獨留子女在家喎, 攪到啲細路無父無母, 到時真係自己照顧自己, 又可以製造一單家庭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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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的溝通方法, 不建議

為何圖片和文章都不配合? 這是否對社會的控訴? 還是真的偶有人為錯誤? 本人見過不止一次了. 其實不鼓勵這種手法報導. 遇到不公平的環境用另類手法宣洩不滿, 是不君子的行為.

如果相關事件是本人, 本人就會直接講, “拍烏蠅”正在浪費香港社會資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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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鄭屋邨法團爆糾紛 半年四宗傷人 委員街頭被斬 反圍標大聯盟:有人用暴力噤聲|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李鄭屋邨法團自去年 9 月爆發糾紛,接連發生暴力事件,昨(25日)更有法團委員於街頭被斬。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民主黨中委莊榮輝目擊襲擊事件,他今日聯同居民召開記者會,懷疑近半年有四宗傷人事件疑與糾紛有關,形容與元朗 721 事件不遑多讓,但認為連串暴力事件令居民更團結。

警方回覆《Yahoo新聞》查詢時表示,四宗案件分別列作「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以及「普通襲擊」等交由各部門跟進,其中去年11月13日、梁志恆頸部受傷的普通襲擊案,警方已拘捕並檢控一名男子。警方續指,就李鄭屋邨業主立案法團一事,已於屋苑一帶加強巡邏,並對相關刑事案件展開調查。

文字記者:盧珮瑤
攝影記者:YCW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本人也時常被人威嚇(又三合會, 又犯毒等)不要報導事實, 但是本人還是可以繼續回應, 可以繼續把事實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 同一道理, 若果有這個新聞, 即係”暴力事件”已無法阻止消息外傳, 所以若果都”通天”了還需要”暴力事件”的發生嗎? 所以本人覺得公開事件返而更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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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何啟明 : 下周一交代政府最新立場 冀盡早通過實施

五一勞動節將至,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為加強社會各界的職安健意識,同時響應世界工作安全健康日,今日( 27日 )舉行「慶祝『五一』勞動節暨職業安全論壇」。政府去年提出《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被業界和議員質疑監禁罰則太重,要求剔除,消息指勞福局很大機會修訂條文,把罰則改為「兩級制」,即分嚴重和非嚴重個案。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指,經過法案委員會早前6次會議,已經收到不同保護兒童團體等的意見,將會於下周一(29日)的委員會會議上交代政府的最新立場,希望草案能盡快進入逐條審議的階段,盡早通過實施。

新聞來源: 星島網

個人感想: 有些人覺得子女處處維護父母, 一定是受到父母壓迫, 或是受到”洗腦”教育. 本人現在終於醒覺不要再對那班人說出自己的價值觀. 因為有些人只懂從利益出發, 他們不明白甚麼真實的”人際關係”.

實例就如個個港女都只會揀個有車有樓的人才會嫁, 如果有一個女子不貪圖對方名利, 相處只是有一個目的, 就是想讓對方生活過得好, 那班港女就覺得背後一定有陰謀, 因為她們從來都未感受過甚麼叫”感情”(單純的產生有要對方好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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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因反修例言論被革職及褫奪退休福利 司法覆核勝訴

【Now新聞台】一名官校教師在反修例期間發表有關警察的言論被革職及褫奪退休福利,她入稟要求推翻決定勝訴。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教齡27年的中學前女教師譚玉芬因在Facebook私人帳戶發表多則帖文謾罵警察,去年7月被公務員事務局處分。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稱,譚玉芬帳戶有380個朋友,必然意識到帖文可能被廣傳,教師是學生典範,職責涵蓋部分校外行為,紀律研訊委員會有權裁定她行為失當,認為局方亦有平衡其言論自由及社會利益,接納委員會結論,但不同意局方做法是唯一適當處分;考慮到譚玉芬之前的任教紀錄潔白無瑕,帖文亦沒有影響師生,認為當局處分過重,應保留退休福利,所以推翻決定。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個人感想: 很驚訝還有膽量上訴, 其實日日鬧公司都唔算死罪, 只係最多當批評對人唔對事的評論, 日後連傻仔都唔會再信吧.

但是當有人在A公司上班時做B公司的工作, 那樣可以叫秘撈, 其實在公司工作時間秘撈都唔算死罪, 只係利用A公司資源做B公司的工作, 仲要分付A公司員工全職做B公司的工作, 擺明係刑事罪行, 所以很驚訝身有屎都仲夠膽上訴.

如果日日話因為”公司的名臭晒”, “公司欠人大把錢無人俾服務佢”… 所以才用B公司名義, 那麼偉大真心為A公司而要用B公司的名義註冊工作作品, 為甚麼要隱瞞老闆? 不是很偉大全心全意為公司點會覺得老闆不接受意見? 當查的時侯仲開口叫唔好同老闆講, 未見過做賊做到咁傻. 最傻就係明天全香港都知道佢啲衰嘢, 日後仲有無人夠膽請一個經理會架空老闆仲想食埋人間公司? 所以真的很好奇點解會還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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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強制舉報虐兒惹反彈 專業顧問團促維持監禁罰則:兒童生命無take two

政府去年提出《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建議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惟多名議員質疑監禁刑罰欠相稱性,或衍生「濫報」問題。4名《強制舉報者指南》專業顧問團成員表示,草案訂立監禁刑罰有必要性,若罰則太低有違立法初心,冀議員以「兒童為重、安全為本」觀念,讓草案通過,避免嚴重虐兒個案再次在社會出現。 

新聞來源: 星島網

個人感想: 其實當社會進步, 反而變得冷漠而不關心實際效果. 如果父母只是想教仔女而體罰一下, 其實都可以接受. 但是現在即使可能只是想返工養家未能照顧仔女獨留在家, 明明一個百份百的好父母, 卻被判虐兒要坐監, 而仔女就判入兒童院, 而兒童院又充斥問題兒童, 這樣白紙一般的兒童很容易學壞, 這樣又是越”還保”越”破壞”的實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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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堂食「壽司盲盒」引爭議 環保署澄清仍可用膠盒銷售

東網記者今午(24日)到鑽石山DONKI視察,見到小部分壽司、熟食均以密實紙盒等包裝,大部分以平常的透明膠盒盛載。店舖告示指不透明的包裝供客人在店內享用。

環保署在「大嘥鬼」專頁表示,得悉近日有日式超市擔心顧客購買外賣包裝的壽司後即場食用,因此轉用非塑膠餐盒及蓋而「變咗盲盒」。署方指出,以零售業務為主的超市售賣包裝食品的情況與餐廳外賣一樣,因此超市仍然可以用膠盒和膠蓋盛載外賣壽司,方便客人清楚分辨食物質素及款式。客人仍可在超市範圍內即場享用壽司。

另外,署方得悉有餐廳誤以為在新法例下以膠盒「打包」會違法,指將堂食食物打包對等於外賣,食肆仍可提供膠杯和膠盒予客人取走。該署又指會在適應期探訪餐廳和零售處所解說清楚,強調客人不會因此觸犯法例。

新聞來源: 東方日報

個人感想: 真的可以好肯定, 這項”走塑”政策是失敗. 如果當初的目的是這麼偉大的環保主意, 那麼現在因為現實的困難而又”隻眼開隻眼閉”, 即係現在又話堂食可以用膠盒, 外賣又可以用膠盒, 那麼與立法原意是違背的. 到底這條法例已經廢了? 慢慢讓人感到政策是維難`買外賣的食店和食客. 而為甚麼有這個推斷? 那麼只要知道現在是”甚麼”環境便清楚了.

簡單來講, 其實當係超巿買預製食物還可以叫做堂食, 有沒有一刻因為心虛而覺得這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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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的個人建議

今天掉垃圾時看到政府的宣傳海報, 若本人想起現時一個人食飯盒, 就這樣打包掉的時侯又會違反法例. 如果儲起過去食過的飯盒才一次過掉棄, 又會有衞生問題.

其實本人建議可以讓食店申請專屬的指定膠袋, 再用指定膠袋做手抽膠袋的外賣用途. 可能有人話現時指定膠袋的外觀不太討好, 那麼讓食店自訂膠袋再加上印有指定標籤, 以用作可以讓飯盒直接打包掉棄. 其實用指定膠袋的目的就是收錢, 那麼反正都要用膠袋, 以指定膠袋替代現時的手抽膠袋, 那麼真的慳掉一個膠袋. 若果有人喜歡儲起垃圾才一次過掉, 那麼可以再落單時要求不用指定膠袋, 那麼方便不同類型的食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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