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版權的定議分享

補充: 在安全港的商戶, 沒有售賣盜版的權利. 而在安全港底下的團體也是保障開發商的投資不會變成盜賊的財富. 所以若果亞視不能再以開發和生產來作經營, 而以十年的版權物品作經營, 還可以在安全港的一份子. 相反, 作為一個中立人士, 沒有理由交由任何一個私人機構有售賣盜版的權利. 也不能滿足”安全港”的聲譽. 而本人可建議他們可以作零售商或分銷商, 以像團購的模式繼續經營. 若果可以用低價錢買到新的產品, 再等多一會也無礙. 算是另一條出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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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數字定義?

若果”人”這類生物, 本人只可以用”蜀”來形容. 而不能用數字代表. 因為”人”不是一種屬性, 而是一種分類生物品種的詞語. 像英國人,美國人, 區區也可以有人, 而人除了是有感情的動物外, 還有自己的思想和良知, 若果沒有良知, 一般被稱作”禽獸”.而”禽獸”一詞也只是一種分類生物品種的詞語. 如果硬要把”人”和”相反”掛鈎, 我真的找不到理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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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白X超級市場退貨的質詢

本人在白X某天買了”芝麻糊”, 當時明明牌上寫$11~$12, 不太記得價值, 而收錢時卻收$50~, 當時結賬時不知道, 到了回家才發現打錯價, 於是”撘車“回白X退貨, (我用小人之心想)那個收銀員在退貨時要求用信用卡取消單,再簽單的方法退款, 而用作”罰”我偷積分的問題. 但是我想說, 我撘車也要$1.7, 那麼積分有沒有多過$1.7×2 = $3.4? 若果說只是為了退貨而退貨, 那個人肯定精神有問題, 為了退貨我不用回到家裏才退吧, 所以所有疑點歸於被告, 我說”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不是胡亂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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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的發展方向

本人明白到食物鏈的微妙之處是沒有絕對的強者, 也沒有絕對的弱者. 像老鼠在鬥獸棋中這最低下的動物, 卻是大象的天敵. 有時世上萬物就是這麼奇妙. 而本人還是現實和創作之間游走. 我明白創作的可怕之處, 就像清朝中國人害怕洋鬼子的東西一樣. 而政府很蠢的只守現實的一方, 但是在傳媒四面夾攻完全不能還擊 (坦白說, 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現在還有我這個死仕幫你作對外公開的嘴吧, 因為我知道政府是”不能說話”的狀態, 因為只要你們的發言被記在歷史冊, 日後便要實行. 所以本人把自己和政府的政策作人性化的對外解釋. 而所謂的”創作”的堅持, 是把”真實”的情況說給大眾聽. 那麼到底”創作”怎樣說”事實”, 那麼便是發展方向, 因為只有未發生的事情, 是可以由”創作”變成”事實”, 而每項政策推出, 必需在社會討論, 甚至加入一些天馬行空的想法, 到最後把”創作”變成”事實”. 政府就是欠缺這份氣柏了. 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請不要成為政府的做事標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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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兌現競選承諾

https://www.facebook.com/AlvinYeungCP/photos/a.966259310134140.1073741835.629523323807742/966043006822437/?type=3&theater

有人用以上政綱作口號, 但是現在其他的立法會議員連發言權也沒有, 是因為你在點人數, 那麼你的口號是否廢話, 你是否當選民白痴, 以為投你票可以有手袋換?

我已找不到選舉時你的政綱了(可能我運氣差找不到), 看來選完真的變了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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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高鐵的意見

本人讚成政府再撥款高鐵項目, 因為其實就算停工, 還有一大班”扮工仔”收取人工而沒有事情做, 而問題就在於這裏, 因為他們是月薪制, 做又36, 唔做就37, 日日返公司開P直到收工時間就開OT, 而OT只是把日間沒有做的事情做好, 讓上頭以為真的有這麼多事情做. 最大問題是OT是有補水, 若果公司規則放工一定要收工, 而OT又沒有補水,你們看看還有沒有OT, 再來一招跟不上時間表的工程按遲了的時間, 所有工人按比例扣薪, 你看以後還有沒有要求再撥款. (這是臥底10年的生涯學會的東西, 只有那些吳倒一出世就CEO的人才不知道員工的狀況吧)

看到有人說本人偏幫商界和政府, 我只是想說, 政府是中立, 而它的支出是政府(我只是作行政方面, 以行動換取政策的通過), 而就撥款說浪費公糖, 是把事實以相反的角度看待事物, 就是這樣拖拖拖, 人工還是俾俾俾… 到底那樣”撥款”浪費, 還是”繼續拖”浪費? 而政府節省了的開支, 也只是用作支助貧窮階層吧. 所以我覺得現在的年青人, 和我以往一樣, 人說甚麼便信甚麼, 完全沒有分析能力. 難度你們不會老嗎, 難度你們保證永遠不用政府支助嗎? 把政府除去, 你們可得著甚麼? 而我只知沒有政府, 只會失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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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版權的定議分享

  1. 任何二次創作或改編部份版權資訊物品作開發或創作用途, 被視作合法. (原因: 可創造”創作”的良性循環)
  2. 所有在十年後的任何版權物品, 被定性為可合法共享的產品. (原因: 因為大部份十年外的版權物品, 不能清楚界定版權的持有人, 而且多數也失去了商業價值, 而容許合法分享是讓歷史得以保留, 並讓一些參與過該創作的人仕, 可以用合法的途徑擁有自己的作品)
  3. 部份版權產品的內容作教育用途是可豁免版權責任. (原因: 因為教育是未來的社會支柱, 而使用部份版權產品作教育用途, 因為在學期間的學生未能自費購買參考物品, 而他們的目的也只是個人學習用途而非商業, 所以得以豁免)
  4. 在”安全港”的任何資源也是合法. (原因: 是真的黑白分明的版權合法性界定, 一切因盜版而造成的損失, 由提供盜版的人仕負責, 而任何使用在”安全港”提供的資訊服務也不用承擔任何隱性風險.)
  5. 版權的合法性由海關決定. 當然要配合有效的版權證明. 而在版權有爭議時, 海關作判決的角色. (原因: 只有沒有利益衝突的團體可以作中間人的裁判, 現在只有政府可以做這個角色)
  6. 任何系統管理員也有權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凍結懷疑盜版的資源, 在通知後沒有上訴申請, 一律可直接刪除. (原因: 因為劃一處理盜版的方式, 可有效和廣泛保護版權物品)
  7. 任何安全港的上載資源(包括任何創作(如留言), 可免卻未通知下被刪除的問題. (原因: 讓市民不用擔心欺詐網站而可安心使用網上資源和不會因政治原因而被刪除作品, 也同時兌現香港的言論自由)
  8. 條例容許任何音樂的格式轉換,並作個人或個別團體的私人用途. (原因: 法例要追上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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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香港人的聲明

本人明白你們不想有我的存在, 而本人也合作把”我的規則”的生效範圍改作我的家裏. 不再為任何其他香港人帶來擔憂, 在一次證明我在保護香港人的時侯, 換來只是他們的不認同和討厭, 那麼我只好照顧自己的家好了.

我行不改名, 坐不改姓. 本人的名字叫鄧健文. 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要查我是誰, 因為只要WHOIS就已經知道了. 私隱? 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戲.

我真的不能代表香港, 所以現在我決定生效範圍為任何一處地方. 而解決有效範圍不定性的問題.

全世界已同步了, 只欠香港被困於”改變會帶來市民權益,但是帶來因市民得到權益而不利反政府的團體, 而當權者又不想天下太平, 因為他們是發難財的, 如設計的甚麼食物有毒, 甚麼寫日記又話”暴力”等無中生有的借口, 不斷恐嚇香港人不要進步”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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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的”合法”使用權益

其實有很多市民(特別是網民)對日後網上的盜版行為加以監控是網絡23條的指控. 其實政府把”合法性”作清楚的定義, 是為了市民有良好發展的社會環境, 因為一般市民在”無條件”享受盜版時, 有沒有想過為甚麼他們提供”無條件”的盜版給你們? 而這些事情是否讓網民反思為甚麼這個世界上有免費的午餐? 而你們有沒有想過支持違法的盜版行為, 而成為他們的門徒而不自知? 這些都是我的經歷說明給我聽, 在你們沉迷盜版資源時, 其實是為非法團體提供資金, 作為社會上的隱患. 為甚麼越來越多人支持反對政府, 為甚麼有六萬幾人投票給暴徒, 而這些投票的人仕大部份也是首投族? 真的單純因為國民教育失敗而導致嗎? 所以各位做父母的人仕, 你們想子女有好的成長, 一些很微小的違法行為, 也可能改變他們一生.

自問自答:

  1. “無條件”的盜版和”提供資金的理論”的原因: 因為必需使用他們的工具才能下載或串流, 而就像木馬般控制下載盜版的電腦.
  2. 成為門徒: 因為不明白開發商的成本是需要靠發售產品而回本, 而由於他們一向非法下載而不知道每樣東西也要有成本的, 他們會不珍惜所有存在的東西, 認為任何東西也是隨手可得的. 任何要求平等交易的東西也是”奸商”, 但是他們把”奸商”趕絕, 這樣對整個社會的就業氣氛也影響, 如老闆明知生產沒有錢賺, 還會投資嗎?還會製造就業機會嗎? 像”亞視”被他們趕絕, 因為他們覺得有免費電視台是理所當然, 而政府也被他們當作像”亞視”一樣的一個多餘的角色. 不然他們不會總把不論貧富也要派錢, 因為他們的錯誤觀念是政府可以印銀紙, 要多少錢便多少錢. 實際有常識的人也知道不是吧.
  3. (個人分析)暴民被選的原因, 是因為他們反對政府, 而就第2點門徒的理論, 這樣的惡性循環便不斷下去. 很快就會把整個公平的社會破壞, 到時就像賣白粉一樣, 開始時就免費, 到時他們錯誤的觀念固定成”營”後, 真的想免費已沒有這支歌唱了. 而為他們守護”公平原則”的團體和機構而被他們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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