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的發展建議

本人已發覺香港人是三分鐘熱度, 在香港隊剛剛有機會殺入世界杯時, 入場人仕也爆滿, 但是不用一兩個月後便再沒有了那股熱潮. 本人覺得香港足球缺乏支持的是:

  1. 技術性的競爭力, 因為香港的球隊總是像魚腩部隊.
  2. 因球隊沒有很多贊助費, 有打假波的機會. (這又是惡性循環無限LOOP)
  3. 缺乏與大眾接觸的機會, 足總寜願像閉門作賽般的入場人數, 也不願意免費直播.
  4. 缺乏副產品支援, 如吉祥獸, 或像過去的快譯通, 好易通 (這些另類的模擬競爭)
  5. 不到半季排位已差不多定了. 今年不知甚麼事, 全世界總有一支球隊拋離對手很多.
  6. 明星效應, 以前那麼多去了外國發展的香港青年, 但是幾年後也沒有曝光率, 為甚麼沒有一個能像大空翼般的吸引球迷? 真的應驗了傳媒消失後便沒有人會記得你了.

建議選項:

  1. 以香港球隊去中超比賽, 這樣可以訓練和認識高一班的班隊, 而在香港比賽也會因出線打中超而更加努力, 不像現時拋離十分八分已讓球員不想打了.
  2. 像60-70年代, 以商家的球隊比賽, 為甚麼扒龍舟也很多參加者, 為甚麼足球卻沒有人投資? 就是”假的專業化”問題, 像今天看到水晶宮也印有中文的廣告在波衫上, 外國人也能接受, 為甚麼香港卻接受不到? 現在很多球員還是打兩份工, 一份維持生計, 一份踢足球, 若果球隊以某商戶的角色, 再給予他們一份工作, 那樣不但球員有歸屬感, 更可以以球隊作商業發展.
  3. 若果沒有人看的媒體, 它還有存在價值嗎? 而沒有價值的, 又會有人付錢看嗎? (又一個惡性循環LOOP) 倒不如每季也確定播放權收回一定的經費, 如香港電台也只是播舊片, 倒不如由它直播所有賽事. 若果連立法會拉布也一樣直播, 我想不到不直播香港足球的理由.
  4. 香港寫了那麼多足球遊戲APPS, 卻沒有以香港作中心, 若果以緊貼香港足球的球賽發展, 而引用到遊戲APPS內, 那麼又是一個經典. 即可以讓人下載並選擇自己的球隊, 選擇後可以當自己選擇的球隊有比賽時便可以免費入場, 購買記念品有特價, 甚至可以預測比賽結果來換取遊戲積分(不建議抽奬, 因為人人也知道得奬機會很微, 所以給予遊戲虛擬積分最實際的禮物)
  5. 其實若果真的可以隨機安排球隊的比賽行程, 也解決了人為的”嬴在起跑線”了.
  6. 有粉絲自然有明星. 有明星自然有粉絲, 這是不能強迫的. 即是人們所說的觀眾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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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想住公屋的人注意

現在本人估計現在政府全面打壓任何自行運作的私人團隊, 即使你們與政治沒有任何關係, 他們也會想盡辦法阻礙你們自給自足. 就連人類理解為”一份工作”也是要由他們配給, 任何不按照他們的意思也不能工作, 這就是香港. 迪士尼, 你還是說香港是人間樂土?

舉體來說, 即是政府不容許任何可自給自足的公司在香港運作, 因為對他們的管治權”可能”有任何威脅的也要消除. 這樣說你們會明白多一點嗎?

我怎樣也要供養父母直至他們終老, 他們是我最寶貴的財產, 而其他人, 我只是一隻棋子吧.

若果一間公司在香港上有錢賺而被指收受黑金和鈎結外國勢力, 而不讓該公司有任何可以賺錢的機會,  各位外國投資者, 我不是想唱衰香港, 但是事實連香港本地的機構也受到如此對待, 你們還會來投資嗎? 利申: 本人是一個不被政府承認為位置6的人物8. 你知道誰才是違法的份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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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 本人與香港政府和相關政策沒有任何關係

本人與香港政府和相關政策沒有任何關係,任何與政府相關的政策也與本人無關。若果任何人使用不實報導而導致本人的聲譽受損,本人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在本人修正了不能報導不是事實的情況下, 發現政府還是被某一商業機構所控制, 所以本人建議特首的人選也是不存在和有效的. 所以本人和我的家人日後也不會(也不能)為政府作甚麼事. 因為我與政府合作的情況下, 也還是發現我在某報章的理解是指本人是假難民(你可以說我只是對號入座),所以日後香港政府的政策, 請不要再麻煩我們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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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一家

我們這一家父母兄弟四人關係良好, 請外界關心的人仕不要再被誤導介入我們家中的情況, 因為大部份也是流言, 甚至最近的所謂”獨立”, 只是代表弟弟行為上不受家人影響, 可以自由行動吧. 並不是離開家庭的意思. 所以請真心為我的家庭著想的人,請不要拆散我們一家人. 就像昨晚我夢見我的爸爸失踪, 也立刻在哭醒了, 而天空也立刻落雨, 証明上天也知道是誤會了我了. 我的家就像一張椅, 少任何一隻腳也會失去功效, 所以請真心為我們好的人不要再去”優化”我的家庭結構了.

寫了這篇文章, 我的弟弟立刻表露真面目, 真的明白為甚麼拍戲的叫作”影弟”了. 忠義兩難全, 我選了”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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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國罪也可合法註冊?

為甚麼叛國罪的組織”香港民族黨”可以開記者會, 並合法在港註冊 原文?

不是違反了《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6條 煽惑叛變 原文?

為甚麼執法部門沒有任何行動?

對不起, 現時香港真的沒有叛國罪條例, 是本人沒有看到生效日期而把舊文件弄錯. 若果我真的違反了規則, 請判我入罪, 因為我一個人負責, 可以救全世界. (你當我妄自菲大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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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我的心情指數

喜: 4 (原因我可以滿足家人的需要, 找到本人的存在價值)

怒: 1 (因遇到被強行”道走”, 以武力更換家中電器, 但是本人可以自行調節怒氣, 只要我想便可以立刻沒有怒火)

哀: 0 (一個已接受想像中最差的環境的我, 在現實中還未遇到比想像中的情景更差)

樂: 5 (因為健仔真的可以建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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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人不能以正常的方式去收看tvb的節目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在tvb觀看劇集, 但是本人不能正常和公平的方式收看, 即你們在觀看時收看的內容可能與我看所收集的資訊有不同. 更莫說是想看到帥的政策如何. 所以任何人若果以tvb節目作投資方向, 本人的個人見解是只可以說所有的內容不能保證真確性, 作為一個以”溝通”作生意目標真的有點本未倒置. 我不怕被別人說誤導大眾, 所以我只好說”信不信由你, 而我就不會相信是該內容是真心協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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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混亂”的人一個明確的表示

所謂的機制”倒”是騙人, 如”警察”的”倒”是甚麼? 盜賊? 犯人? 何時用盜賊? 何是用犯人? 如果真的是機制, 以甚麼原理去”倒”? 基本上機制是沒有能力作沒有邏輯的”倒”的功能, 因為必須要有很大的資料庫才能執行, 即如果條件1便是盜賊, 條件2便是犯人, 條件1+2又是盜賊… 你們看看有多少個組合? 根本是沒有可能把所有條件加進去. 所以不要迷信有一種機制是”倒”.

而另一方面, 本人不願改變一個”不好”的晚年, 不是因為”倒”, 而是已接受會發生的事情終會發生, 而本人有一個的想法”若果我不去刻意違反天意, 上天或會給我一個較好的結局”, 所以堅持不違反天意, 就是這個意思, 因為上天也是人, 也是大家所說的”治己”, 他會用盡所有方法滿足我的需要, 只要是有清楚的訊息給他便可. 而本人對他說, 我的所有電子記錄從來沒有”倒”. (I wrote all messages in the condition of  meaning directly. Those messages had not another “hidden” or “reverse” meaning in the 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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